臺灣與貝里斯ECA第1號決議文生效 深化經貿合作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經濟部今(28)日指出,臺灣與貝里斯雙方簽署的經濟合作協定(ECA)第1號決議文-行政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於即日正式生效,有助推動深化雙邊工作。

經濟部表示,臺灣與貝里斯雙方簽署的ECA第1號決議文-行政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於今日正式生效。此項決議文是於今年1月,政務次長陳正祺與貝里斯外交暨外貿部次長艾蜜麗亞(Amalia Mai)共同主持的「第1屆臺貝ECA行政管理委員會」,雙方為有效落實ECA架構下的各項工作推動,所通過的行政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

經濟部說,貝里斯為我在中美洲的重要友邦,一直以來,堅定支持臺灣的國際參與。臺貝ECA自111年1月生效後,雙方經貿交流更加熱絡。相較於ECA生效前,112年全年貝里斯龍蝦輸入臺灣已成長超過10倍,現已成為我進口龍蝦的重要來源國,而同期我國平織布出口至貝國,也成長近7成,顯見臺貝ECA為雙邊貿易帶來正面效益。

經濟部進一步說,在「第1屆臺貝ECA行政管理委員會」中,雙方同意設立投資促進合作、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SPS)、技術性貿易障礙(TBT)、技術及經濟合作等委員會,近1年來均已陸續召開,在各領域促成臺貝更全面合作。此項決議文(中、英文版)已登載於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的臺灣ECA/FTA總入口網(https://fta.trade.gov.tw/),歡迎各界參閱。

臺灣與貝里斯雙方簽署的經濟合作協定(ECA)第1號決議文-行政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於即日正式生效,有助推動深化雙邊工作。(取自經濟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