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屯消費券 趕農曆年前發放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2日公布消費券的樣式,宣布去年10月23日前出生新生兒與設籍鎮民,可領600元消費券,去年12月3日前往生除戶或遷出者也能領,民眾7日至11日可至各里辦公處或指定地點領取,約9萬7000人受惠。草屯鎮代理鎮長簡青松說,趕在農曆年前發給全鎮鎮民一個紅包,盼能刺激消費,活絡經濟。
草屯鎮公所2日舉行消費券發表會,草屯鎮代理鎮長簡青松、草屯鎮代會主席陳文忠等人出席,草屯鎮長補選藍綠兩黨候選人簡賜勝、蔡銘軒也到場致意。
草屯鎮公所指出,公所委託財政部印刷廠印製每張面額100元消費券,設有防偽浮水印、螢光纖維絲、特殊藝術網屏等7道防偽措施,消費券正面在紫外光燈下出現一雙螢光草鞋,背面還有影印後出現「複印無效」的防偽專利。
簡青松表示,草屯鎮緊鄰台中市,人口約9萬7000人,為全台第二大鎮,因公共造產收益和新建房屋稅收,已故鎮長簡景賢規畫在春節前普發消費券活絡鎮內經濟,去年10月18日經鎮代會審議通過;凡是去年10月23日前出生的新生兒與設籍鎮民,每人能領取600元消費券,10月23日後、12月3日前才遷出草屯鎮或往生除戶的鎮民也能領。
為了便利民眾使用消費券,民眾可持消費券至鎮內7-11、草屯鎮農會超市、特力屋、全聯、楓康、小北百貨、寶雅、燦坤等店家或攤商消費,使用期限至6月30日止,不少店家已準備促銷方案,希望消費券能帶動買氣衝高業績。
民眾7日至11日可至各里辦公處或指定地點領取,若錯過也不用緊張,12日、16日及19日至24日還可至草屯鎮公所領取;收到消費券的業者,2月18日到7月31日可至草屯鎮公所領支票,再拿到草屯鎮農會兌領現金,或直接到草屯鎮農會兌領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