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強推警消年改通過 退警月領7.4萬比次長、大學教授還高!
【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立法院今(7日)處理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將警職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提高至80%。表決結果贊成共60人,反對49人,棄權1人,法案三讀通過。對此,銓敘部長施能傑昨在朝野協商時,重申反對立場,指出修法後基層員警月退休所得上限7萬4544元,略高於常務次長和大學教授,獨厚警察,有違憲法公平原則。
施能傑昨在朝野協商表示,警察比照軍人等說法,不能構成破壞退撫制度平等對待的原則,都不應該支持。警察的現職待遇已經有很多特別對待,且退休後已無危勞問題,若修法通過只會破壞警職與其他公教人員的公平性。
三讀條文明定,警察、消防等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其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的退休年資,任職滿15年者,替代率為43.25%,最高增至36年,為80%;任職滿37年至第40年者,維持80%。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審查時強調,從最高位的憲法精神切入,憲法第7條的「憲法平等原則」,指的是相同事務相同對待,不得為差別待遇。但藍白的修法,就是造成公務人員之間的差別對待。
吳思瑤表示,修法不該製造世代的對立,一旦破壞退撫基金的永續,滿足了一群人,卻剝奪了另一群人的權利。藍白的版本,「退休領的多,年輕人卻領不到」,世代正義何在?現役公務員何辜?再者,警消與軍人服役性質不同,不能錯誤類比。警消的危勞特性應該在服職期間提高各項津貼、補助、保險及福利保障,這些政府都在做。一味提高退休警察的待遇,是劃錯重點搞錯方向。
吳思瑤表示,這可能造成現職警力大量離退,警力中空、治安空窗,藍白立委能負責嗎?她指出,依照藍白版本,佔8成以上3到6職等退休的基層員警領得比公務人員次長級還高,比11職等大學教授領得還多,領得比在場所有議事人員多得多,這還只是基層員警,不要說高階警官,這樣公平嗎?
吳思瑤續指,修法之後將增加國庫支出668億,短少挹注退撫基金1093億(50年計),年金提前破產了,下個世代的權益誰來保障?立法院能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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