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黨主席也沒用 柯交保遭撤銷

高院認定 利用軟體隱密通訊勾串的可能性高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為了證明不會影響80名證人未來證詞、不會串供,元旦辭去黨主席一職,卻沒用,因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檢方抗告案認定,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與共犯或證人勾串,昨晚撤銷4人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北院2日晚間將第三度開庭決定,是否羈押柯文哲等人。

辭去黨主席後,柯文哲坐車離開民眾黨中央,與支持者握手。(姚志平攝)
辭去黨主席後,柯文哲坐車離開民眾黨中央,與支持者握手。(姚志平攝)

審理本案的北院審判長江俊彥、受命法官許芳瑜,及陪席法官楊世賢日前裁定,柯文哲加保金到7000萬元交保,並以電子腳鐐科技監控,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且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沈慶京1億元、應曉薇3000萬元、李文宗2000萬元交保,均受科技監控。

檢方不服提抗告主張,柯的隨行祕書「橘子」許芷瑜絕非柯口中「愛玩的小朋友」,柯等4人有串供可能。

高院分案由前司法院少家廳廳長謝靜慧擔任審判長,與陪席法官吳志強、受命法官楊志雄組合議庭審理後,把先前檢察官在北院法庭上指柯有串供的理由,照抄一次並條例式提出質疑。

裁定理由說,柯在2024年5月26日以LINE傳送訊息給彭振聲;沈掌控的威京集團旗下中華工程公司獨立董事、證人葛樹人與柯2024年5月1、8日互傳訊息;柯與沈在案發後密集在陶朱隱園、威京集團總部碰面。

沈在2024年6月23、30日、8月14日分別與應曉薇相互通聯;應女在偵查期間刪除與沈及其他同案被告、證人通話紀錄;柯2023年5月15日以LINE向李文宗傳送訊息;李2024年8月11日以LINE訊息指示同案被告「我桌上有木可損益表,明早把它碎掉」。

裁定說,柯文哲是前市長及民眾黨主席與共犯,同案被告、相關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顯有事實足認被告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串高度可能。

至於北院承審庭兩次交保裁定都認為,本案其他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也未提及同案被告許芷瑜在本案的角色,故不能認為在許到案前,即有羈押柯文哲的必要,但高院合議庭不認同這樣的主張。

合議庭認為,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未經檢察官、被告及其律師進行交互詰問程序,4人與各該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間仍屬存在,且柯等人具保後,不得與同案被告或證人為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以外接觸的誡命,是否確能防免串供也有疑問,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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