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的正義「台灣自救宣言」60周年 彭明敏案終獲司法平反

已故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在1964年,當時是台大政治系教授彭明敏與學生謝聰敏、魏廷朝共同草擬了「台灣自救運動宣言」,在白色恐怖時期勇於為台灣民主自由發聲,但卻遭當時國民黨政府逮捕判刑8年有期徒刑,直到彭明敏2022年離世後,都未提出平反,後來彭明敏基金會代為向法務部提出司法平反申請,就在「台灣自救宣言」發布屆60年,法務部日前終於為彭明敏司法平反,彭明敏基金會董事羅浚晅31日受訪表示,法務部撤銷結果雖說是遲來正義,「卻是台灣轉型正義的重要一步」。

已故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在過去國民黨威權統治及白色恐怖時期,在台灣大學政治系擔任教授時,於1964年與兩位學生謝聰敏、魏廷朝,共同草擬「台灣自救運動宣言」,勇敢為台灣民主自由發聲。後來彭明敏、謝聰敏及魏廷朝都遭當時國民黨政府逮捕判刑,彭明敏遭判8年有期徒刑、謝聰敏10年、魏廷朝8年,引發國際社會關注。彭明敏後來更因被特務監視,在1970年變裝逃離台灣,在海外流亡20餘年後才返台,彭明敏代表民主進步黨參選1996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不過彭明敏於2022年過世前,都未曾提出司法平反,2023年則由彭明敏基金會代為向法務部提出申請,希望能為彭明敏過去遭受不法冤情平反。法務部也於日前發函予彭明敏基金會,公告撤銷彭明敏因1964「台灣自救宣言」一案而被判處之刑事判決,包含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及沒收等,均為司法不法,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施行之日起視為撤銷。

彭明敏基金會董事羅浚晅表示,此次法務部撤銷結果,不僅為彭明敏過去承受不法冤屈平反,更是台灣推動轉型重要指標,羅浚晅說:『(原音)我想法務部發函給我們彭明敏基金會,也公告撤銷彭明敏教授在1964年因為自救宣言一案,而被判處這些刑事判決,我想這個是非常重要,這是一個遲來正義,整整晚了60年,那這個撤銷更是以國家的角度的政治平反,所以我認為這是我們台灣在轉型正義上很重要的一個里程碑。』

羅浚晅強調,隨著此案平反與轉型正義的落實,過去彭明敏師生三人為民主自由發起「自救宣言運動」的精神,能繼續勉勵台灣人為民主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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