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濫用「異地執法」 82企業高層遭捕

記者吳典叡/綜合報導

英國《金融時報》29日報導,今年有82家在中國大陸上市的公司高層被捕,俗稱「遠洋捕撈」的違規異地執法行動變得盛行。分析指出,上市公司高層被大量拘捕,與地方政府財政惡化有關。

中共「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上市公司,須揭露大股東、董事、總經理等高階經理人被捕資訊。經比對,今年有82家上市公司高層被抓捕,其中約半數涉及外地的執法單位。

根據報導,中國大陸地方政府為解決財政不足的問題,透過異地執法方式,以詐騙等理由凍結企業資金或罰款,尤其常見於經濟較不發達的省市,對沿海或經濟較好省市之企業異地執法。例如廣州,去年以來有近萬家企業遭到異地執法,大部分是民企,引發外界對「遠洋捕撈」現象的關注。一些地方政府調查居民的資產,以便把目標對準有錢人,然後製造藉口指稱這些有錢人違反當地法規,對其罰款。

上海當地律師表示,他的客戶就曾遭地方政府違規異地執法,而這種做法正在削弱民眾對經商環境的信心,導致企業家只想短期經營而非長期投資,在稅收和就業更加惡化下,地方財政陷入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