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一審遭判8年4個月 喊冤「會全部提起上訴」:司法體系對我不公

[FTNN新聞網]記者陳宣穎 / 綜合報導

立委顏寬恒因遭控詐領助理費、竊占國土案,在今(2024)年7月被判刑,依《貪汙治罪條例》被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加上偽造文書罪6個月,共8年4個月徒刑。今天準備二審程序庭,顏寬恒等5位被告,皆提出上訴,顏寬恒主張自己無罪,「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與苛責」。

顏寬恒因遭控詐領助理費、竊占國土案,在今(2024)年7月被判刑,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刑共8年4個月徒刑。(圖/顏寬恒臉書)
顏寬恒因遭控詐領助理費、竊占國土案,在今(2024)年7月被判刑,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刑共8年4個月徒刑。(圖/顏寬恒臉書)

針對一審判決,顏寬恒為自己辯駁,稱被指「竊占國土」的土地是真實交易,並沒有偽造文書;而檢方所指控的詐領助理費,他也一概否認,助理林進福有執行職務,過去所有薪資也都是直接進助理帳戶,過程並未有任何非法所得,但他卻遭貪汙起訴、判刑,直呼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

顏寬恒並在聲明書中質疑:「相較於其他政治人物類似案件的處理方式,司法體系對我的不公待遇昭然若揭。明這樣的雙重標準,既損害了法律的尊嚴,也破壞了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顏寬恒聲明書全文:

一、本人在選舉期間,因惡意抹黑而決定出售部分資產以減少外界干擾,且因為是爭議建物,沒有銀行願意貸款,所有的資金交易與房地產買賣皆為合法,且所有交易均經專業代書及建經公司處理,買賣行為完全出於真實意圖,並非虛偽交易,法院和檢察官所謂的「虛偽交易」指控,完全是基於臆測與推測,無任何確實證據支持。

二、整個案件流於政治操作、影響審判、司法失去公正性,原本起訴我的案件無罪,後來追加起訴助理費案件的反而重判,最倒楣的是我的助理,依法聘用助理,所有程序均合規合法,法院也認定他就是助理,過去擔任無給職助理,後來因為助理有人離職出缺後,讓他補進擔任公費助理;而且助理費都在他的帳戶,連領出的紀錄都沒有,一審法院居然判決有罪,包括我們的辯護律師也都感到詫異,顯帶有政治目的。相較於其他政治人物類似案件的處理方式,司法體系對我的不公待遇昭然若揭。明這樣的雙重標準,既損害了法律的尊嚴,也破壞了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三、我們查到過去的案件中,甚至有助理的印章存摺提款卡通通都放在雇主那邊,或是按月提領出來給雇主,但也被判無罪,我不曉得是不是顏色引導辦案,但這對於司法的公信力,真的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四、我對一審判決深感遺憾,這不僅是對本人清白的侵犯,更反映出司法體系存在的結構性問題。我將堅持依法上訴,並呼籲社會各界關注這樣的司法不公正現象。我國司法體系應以公平、公正為基礎,絕不能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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