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食安處抽驗市售醃漬蔬菜 5件不合格下架處辦
筍干、蘿蔔干、酸菜等醃製蔬菜在製造過程中可能會運用防腐劑及漂白劑亞硫酸鹽類等食品添加物,防止褐變及保持品質穩定。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為保障市民食安與健康,啟動「醃漬蔬菜稽查抽驗專案」,共查核16家業者,抽驗30件醃漬蔬菜產品,其中5件不合格,立即下架並依法處辦,後續也將持續稽查抽驗。
食安處表示,專案針對市場攤販、超市、農產行等販售場所,擇定16家未曾抽驗或曾有抽驗不合格的醃漬蔬菜販售業者執行稽查,查核項目包括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標示查核及保存來源文件及食品業者登錄等均符合規定。此外,也抽驗30件醃漬蔬菜產品,檢驗防腐劑及漂白劑等項目,其中5件不合格,已命業者立即下架;其中3件經追查產品來源為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處辦;另大雅區酸白菜及東區嫩薑2件產品為台中市業者所生產,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分別處3萬元罰鍰。
食安處說,市府已將這次抽驗不合格業者列入高風險對象,加強稽查抽驗,同時提醒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循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使用食品添加物應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使用合法添加使用,不符合規格標準的食品添加物、非表列的品項,未准許的食品範圍,或未經查驗登記的單方食品添加物,均不得使用。
食安處提醒,選購醃漬食品時,注意三不一要原則,即可吃的安心又放心:一、不買味道過於刺鼻、不自然的產品;二、不購買來源不明的產品;三、不選擇顏色過於鮮豔的產品;四、要選擇包裝、標示、內容物完整的產品。最新食安查驗資訊可上「食安GIS專區」(https://gov.tw/eyJ )查詢。(張文祿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