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基層人力不足 浪浪爭議難獲根本解決
[NOWnews今日新聞] 控制遊蕩犬數量,從源頭管理才是根本之道,不過《NOWnews今日新聞》發現,儘管動保法從1998年公布施行至今,歷經15次大修,針對飼主飼養寵物有完善的規範與罰則,卻仍無法真正落實。相信動物協會執行長郭璇認為,動保法的強度對公務人員在現場執法限制很多。「我就碰過飼主把狗關在屋子裡,死不認帳,動保處稽查人員想罰也罰不到。」
「你要你抓去」 飼主不認稽查難罰
《動保法》第22條規定,飼主應為寵物絕育,或經申報者免絕育,違者罰5至25萬元。農業部稱2023年全國寵物絕育與申報率達88.37%,但檢視2023年各地方政府執行動保業務資料,未絕育與未申報的檢舉案共有2,926件,裁罰僅307件,比例僅10%。寵物登記也有相同窘境,《動保法》第31條規定,未辦理者罰3千到1萬5千元,官方宣稱2023年全國家犬登記率高達90.1%,未登記遭檢舉案件有2,346件,裁罰卻只有81件,占比3%。
郭璇質疑寵物登記率究竟怎麼算出來,「因為其實我們自己在街頭挨家挨戶拜訪,我很少遇到有晶片的家犬,可能一兩百隻才會遇到1隻。」台南市動保處副處長洪振凱說,遊蕩犬的來源除了未結紮的野狗繁殖外,另一部分是飼主放養在家門口的家犬,發情期一到就繁殖出一窩幼犬,沒辦法養便丟棄。「你要求飼主植入晶片做寵物登記,不然要抓走,他雙手一攤說不是他的狗,你能奈他何。」
面對第一線人員執法困難,法規是否需要修得更精確?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表示,目前有些司法判例判定餵養人就該負飼主責任,能不能進一步界定飼主的定義,必須多方討論,農業部也在蒐集相關判例,作為未來修正的參考。
動保業務歸農業部管 監委:人狗都受苦
裁罰比例過低也跟基層人力不足有關。全國負責稽查的動保檢查員達334人,必須管理148萬隻狗、131萬隻貓,還沒算流浪在外的遊盪犬。審計部報告也指出,全國動物收容所中,包過桃園、新竹市、苗栗、彰化、台南,與澎金馬離島三縣市,獸醫或工作人員都不夠。台北市動保處技正華心惠說:「法訂得再細再嚴都沒用,因為地方政府沒有人力執法,我需要稽查、救援、管制、造戶,這些都需要人力。」
監察委員田秋堇認為,農業部的業務一向是糧食優先、照顧農民權益,管制遊蕩犬並不是核心業務,所以一直很難得到系統性的解決方法。「這樣下去狗狗也受苦,第一線公務員也受苦,人民的納稅錢有如不斷地丟到水裡。」
擬罰則防餵養浪浪 專家提他山之石
愛狗人士的餵養行為,也是讓遊蕩犬數量無法下降的一項因素。華心惠表示,動保處一直都在跟民眾溝通,因為餵食就會造成街犬群聚、進而繁殖。洪振凱也說,餵養行為目前只能用《廢棄物清理法》裁罰,他們發現愛狗人士常在路上丟一包飼料就走了,這種錯誤的餵養方式除了造成環境髒亂,更容易造成人犬衝突、交通事故。
針對餵養爭議,農業部長陳駿季日前接受立委質詢時表態,將研擬餵養遊蕩犬的相關罰則,不過陳中興坦言社會上有兩派意見衝突,要取得共識並不容易。台南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吳宗憲則認為,完全禁止餵養有困難,也可能地下化。他舉新加坡的例子:「在某些情況下、某些地區讓經政府授權的人士餵養遊蕩犬,目的不是要讓犬隻得以生存,而是讓遊蕩犬可以更有效地管理。」
若要源頭管制,關於寵物繁殖,動保人士也提出「總量管制」的概念,吳宗憲表示,因為寵物不斷繁殖,賣不出去就可能變成遊蕩犬;賣得好也會減少民眾認養收容所動物的機會。不過陳中興認為,政府若要限制,量要多大?限制那些犬種?在經濟市場之下,民眾要養什麼犬還是有他的自由。
吳宗憲認為,每一個方法都是解決問題的手段,不要污名化或者神聖化任何一個方法,希望政府能夠針對遊蕩犬制定「作戰計畫」,在不同的區域與時間,結合各種不同的措施,在最短時間內,以降低數字為最重要的目標。
農業部喊出2032年遊蕩犬清零,只是花了數十億經費,8年來浪浪的總量沒有顯著下降,面對各方意見拉扯,政府或許也難為,但唯有從上到下、下定決心、落實法令、與社會溝通,才是遊盪犬問題的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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