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指國籍法剝奪中配參政權 民進黨批偷渡一中概念

內政部依「國籍法」規定將具有中配身分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解除公職,引發中配能否參政等爭論。國民黨團今天(2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政府將「國籍法」凌駕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上,以「兩國論」剝奪中配的參政權,違法違憲;民進黨團則說,放棄戶籍不等於放棄國籍,任何人都必須放棄雙重國籍才能夠參選公職,中配不該享有特權,呼籲國民黨不要藉機偷渡一中概念。

內政部日前認定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未依「國籍法」規定,在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並於就職之日1年內完成放棄並提出佐證資料,依法解除其議員公職,引發中配能否參政的爭論。

國民黨立院黨團2日召開記者會聲援史雪燕,國民黨立委黃建賓指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兩岸並非兩國關係,若要依照「國籍法」要求史雪燕放棄外國國籍,有違憲疑慮,且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過去擔任陸委會主委時,曾函覆司法院,明確指出中國人民不適任「國籍法」,而是優先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兩岸人民關係」是特別法,「國籍法」是普通法,哪有普通法凌駕在特別法之上的道理,內政部依「國籍法」將史雪燕解職涉及「兩國論」。

國民黨立委游顥質疑,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中配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就有權參選、擔任公職,這是法律賦予的基本權,內政部現在「國籍法」規定剝奪中配的參政權,既違法又違憲。國民黨立委游顥說:『(原音)今天的刀動到陸配的參政權,將來會不會把刀動向陸配的生存權?所以希望賴清德總統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內政部對於這件事情懸崖勒馬,不是依照國籍法,而是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還陸配參政權一個公道。』

不過,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認為,在台灣的「國籍法」明確規定,享有雙重國籍者,必須放棄雙重國籍才能夠參選公職,包括副總統蕭美琴、一度要與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搭配參選2024總統大選的賴佩霞,也都因參選放棄雙重國籍,沒有人可以例外,中配當然也是,呼籲國民黨不要帶頭偷換概念。吳思瑤說:『(原音)放棄戶籍不等於放棄國籍,所以國民黨不要帶頭偷換概念,國民黨更不要藉機偷渡雙證、偷渡雙證、偷渡一中的概念。不管你的雙重國籍是美國、加拿大、甚至是中國,都要一視同仁,為什麼陸配就可以享有特權?』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也說,中配不該有特權,應該比照「國籍法」規定,必須放棄外國籍才能擔任公職,避免因雙重國籍而產生身分混淆的狀況,希望國民黨不要硬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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