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到選罷法、財劃法!李慧芝曝:若農曆年前最後上班日送政院恐要加班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會後記者會說明憲政訴訟法提覆議案。(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院會會後記者會說明憲政訴訟法提覆議案。(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院會會後記者會說明憲政訴訟法提覆議案。(圖/行政院提供)

藍白在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目前僅憲訴法依程序送總統、行政院。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日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另兩案,若真的在農曆年前最後一個上班日送院,政院若要提覆議,勢必要在農曆年假期間加班召開院會處理。

李慧芝上午在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轉述,立法院在去年12月20日決議通過的《憲法訴訟法》第30條以及第95條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擬依憲法增收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提出覆議,將在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李慧芝指出,截至前為止,都沒有收到《選罷法》、《財劃法》,如果1月中下旬才收到,很可能公務員要在春節期間處理。行政院長卓榮泰對此非常憂心,可是為了維護國家憲政體制,最後可能也要這樣麻煩公務員們。她說,過去也有三讀法案比較晚送到行政院的案例,但大部分都是行政院配合政策推動,才會安排延緩咨請總統公布,由立法院延緩咨請總統公告的前例是非常少的。

至於若遲至過年前最後上班日才將這兩案送政院,除了行政院要加班外,立法院是否也須有對應的人員處理?若立院不收件,覆議案是否就會成立?對此,政委林明昕指出,另外兩部法律春節應該不會送,因為公務員不可能加班送這案子,所以可能春節後才送;可是如果春節前一天送,10天的期限照樣計算,所以還是要討論是否提覆議的相關作業。他認為,立法院端不會整個門關起來半個人都沒有,「貼在門上也是一種方式,這不會因為有沒有春節有不能動的問題」。

李慧芝補充,如果立法院真在農曆年前的最後一個上班日把剩下兩部法案送來,如果行政院想要提覆議,要在收到法案的10天內完成,假日也包含在內,換言之,行政院要在2月2日前提出,等於要在農曆年期間召開院會處理。若行政院在農曆年期間把覆議案通過、送給立法院,立法院按照規定要在15天內處理,若不處理就是覆議通過,所以這是一個完全按照法律流程走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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