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遭判刑12年6月 綠委:重創宜縣府形象
宜蘭地方法院今宣判,宜蘭縣長林姿妙依貪汙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判處12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6年。民進黨立委陳俊宇表示,宜蘭縣名聲與榮耀受到嚴重損害,尤其此案牽涉多位縣府主管,不僅重創縣府形象,也對所有公務同仁的士氣造成極大打擊,盼司法能夠早日還宜蘭一個「青天」。
陳俊宇表示,縣市長作為推動地方政務的最重要角色,是地方的「父母官」,其從政的核心應當是以人民的利益為優先,而非將個人或家族利益擺在前頭。
陳俊宇說,宜蘭作為民主聖地,本應成為其他縣市的表率,然而因為縣長涉及貪汙案件,過去2年多來,宜蘭縣的名聲與榮耀受到嚴重損害。
陳俊宇指出,尤其此案牽涉多位縣府主管,不僅重創縣府形象,也對所有公務同仁的士氣造成極大打擊。
陳俊宇說,這是一個值得深刻反思的時刻,提醒我們從政者必須以清廉為本,以民為先,唯有如此,才能不負人民的信任。
陳俊宇強調,今天是2024年的最後一天,我們期盼司法能夠早日還宜蘭一個「青天」,讓縣政回歸正常,並在全體縣府團隊的努力下,繼續推動宜蘭的建設,讓我們的家鄉迎頭趕上其他縣市,邁向更加光明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