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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洗錢近8千萬 林姿妙一審判12年6月將停職|#鏡新聞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嫌貪汙,今天(12/31)下午,宜蘭地院一審宣判,法官認定: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以及財產來源不明罪,還有洗錢罪,總共合併執行12年六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全案可上訴。林姿妙得知判決後,當場就在宜蘭地院大門口痛斥「台灣司法已經被政治綁架」,還強調她將上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