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撤銷柯文哲7,000萬交保裁定 發回北院更裁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依貪污、圖利、侵占等罪起訴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柯文哲2度獲得交保,北檢於去年31日也2度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1日)晚間再度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柯文哲遭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於去年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以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柯文哲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分別以1,000至4,000萬元不等的金額交保,北檢不服,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於29日撤銷柯文哲的交保裁定,發回更裁,台北地方法院當天下午3時重開羈押庭,並於深夜裁定具保,但交保金提高至新台幣7,000萬元,其他3人的交保金也都提高,且4人須配戴電子腳鐐,北檢31日再度提出抗告,高院在今晚作出裁定,再度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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