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更裁柯文哲7千萬交保 需戴電子腳鐐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6日被以貪污等4罪起訴後以3千萬元交保,高等法院受理北檢抗告,今日上午宣布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北院下午3時重開羈押庭,晚間11時許裁定以7千萬元保證金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北院表示,柯文哲需配戴電子腳鐐,且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接觸同案被告、證人。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保證金也自4千萬提高至1億元;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保證金增至3千萬元;柯文哲競總前財務長李文宗保證金則增為2千萬元。3人同樣須配戴電子腳鐐,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柯文哲等11人因涉入京華城與政治獻金等案於26日遭北檢起訴,但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及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5名在押被告,皆獲北院裁定交保不接押。
北檢不服,對除彭振聲外的4名被告交保提出抗告,高院以北院未說明防止被告逃亡或串證的具保手段等理由,28日撤銷4人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案情始末與北檢認定柯有罪關鍵一次看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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