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財劃法 選罷法尚未送達 恐春節開院會研議處理

行政院召開院會後記者會。(張薷攝)
行政院召開院會後記者會。(張薷攝)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憲法訴訟法》等3法,閣揆卓榮泰認為窒礙難行,表態尋求救濟,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直言,目前尚未收到《選罷法》及《財劃法》,若條文在春節前最後一個上班日才送達,政院必須在10天內研議是否覆議,且最晚須於2月2日提出覆議案,等於農曆年期間可能得召開院會處理,若政院在農曆年期間把覆議案通過、送給立院,立院按照規定要在15天內處理,不處理就是覆議通過。

行政院今天送出憲訴法修正案覆議,不過李慧芝表示,政院截至目前為止都沒有收到《選罷法》及《財劃法》三讀條文,如果1月中下旬才收到,公務員恐要在春節期間處理,對此卓榮泰則非常憂心,可是為了維護國家憲政體制,可能最後仍要麻煩公務員。

李慧芝指出,過去也有三讀法案比較晚送到行政院的案例,但之前大部分是行政院配合政策推動,才安排延緩咨請總統公布,由立法院延緩咨請總統公告的前例非常少。

李慧芝補充,如果立法院真在農曆年前的最後一個上班日24日送來剩下兩法,行政院若要提覆議,要在收到法案的10天內完成,假日也包含在內,也就是必須在2月2日前提出,等於要在農曆年期間召開院會處理,若行政院在農曆年期間把覆議案通過、送給立法院,立法院按照規定要在15天內處理,若不處理就是覆議通過。

行政院政委林明昕也推測,另外兩法春節應該不會送,因為公務員不可能加班送這案子,可能春節後才送,假使在春節前一天送,行政院覆議期10天照樣計算,還是要討論是否提覆議的相關作業。他說,這期間立法院收發室不會關門不運作,「貼在門上也是一種方式」,不會因為春節有不能動的問題。

對於憲訴法修法覆議不成,行政院是否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林明昕表示,行政院提出覆議後,立法院須在15天內做出表決,如15天內不表決,等於推翻原修法。如果覆議案未通過,行政院將研議後續處理。而總統還是有10日的公布期間,不是推翻覆議後,條文就立刻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