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出國旅遊 外交部提醒檢查護照效期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將屆,外交部今(31)日指出,提醒民眾若有意在春節連假期間出國,務必先檢查護照效期在6個月以上,也要事前確認前往國家的簽證資訊;已提出申請、換發護照的國人,記得在明年1月24日前領照,以免影響行程。
外交部今日在新聞中心舉行例行記者會,由發言人蕭光偉主持。蕭光偉表示,114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將自1月25日至2月2日,提醒民眾,如假期計畫出國旅遊,請先檢視護照是否有6個月以上效期,並確認前往國家的簽證相關資訊;已提出申請(換)護照者,也請記得務必於1月24日前領照,以免影響出國行程。
蕭光偉說,農曆春節連續假期期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外交部中部、南部、雲嘉南及東部辦事處將暫停對外服務,如有急難救助案件,請洽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尋求協助。
農曆春節連假將屆,外交部提醒民眾若有意在春節連假期間出國,務必先檢查護照效期在6個月以上,也要事前確認前往國家的簽證資訊。(記者吳典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