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遭判12年6月!朱立倫支持爭取清白 批司法打擊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紅圍巾者)1日出席黨部舉辦的元旦升旗典禮,會後受訪。(陳薏云攝)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紅圍巾者)1日出席黨部舉辦的元旦升旗典禮,會後受訪。(陳薏云攝)

宜蘭縣長林姿妙昨一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和《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等3罪,判處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全案15名被告僅1人獲判無罪。國民黨主席朱立倫1日炮轟,此案牽涉這麼多公務員,擴大打擊就為了對付林姿妙,真的是空前的,盼司法還林姿妙清白。

朱立倫今與前總統馬英九、台北市長蔣萬安以及立委羅智強、洪孟楷、陳菁徽、張智倫等人一同出席黨部舉辦的元旦升旗典禮,會後受訪被問及,林姿妙一審判處12年6月的看法。朱立倫強調,全力支持林縣長爭取清白,判決這也證明他沒有收賄,至於圖利的部分,還需要到高院努力爭取清白。

朱立倫痛批,此案偵辦過程,牽涉這麼多公務員,擴大打擊就為了對付林姿妙,真的是空前的,大家想一想,此案件還有很多討論空間,相信司法一定會還林姿妙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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