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賄 檢嗆不是只有Excel檔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收賄案,桃園地院30日召開第2次準備程序庭,3名律師聯手批起訴書多臆測又矛盾、還夾敘夾議「非常不專業」,痛斥檢方辦案草率。檢方則強調人證、物證俱全,實務上罕見;承辦檢察官陳嘉義更親自以16點反駁,重申給錢、退款金流一應俱全,並拿柯文哲案比擬,怒嗆「不是只有Excel檔!」
鄭文燦涉嫌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弊案,桃園地檢署8月間依貪汙罪起訴鄭文燦,並求刑12年。
昨庭訊,鄭文燦律師何祖舜先開炮,指起訴書有許多檢察官個人臆測、先後記載矛盾及引用都市計畫流程錯誤,夾敘夾議地帶入檢察官個人主觀判斷,混淆事實,非常不專業,質疑陳嘉義辦案草率、起訴書撰寫品質粗糙,並點名陳今年5月28日才接辦鄭案,短短1周就在6月3日發動傳訊、拘提等偵查手段,無怪乎卷證錯誤連篇。
律師團更控起訴內容未說明行賄的具體內容、時間及地點,也沒有實質憑據,只採信詐欺犯廖家父子及不利鄭文燦的證詞,95%有利證詞隻字不提,可見檢察官已有個人定見,並非依事實辦案,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這根本是張飛打岳飛!」承辦檢察官陳嘉義不滿被嗆辦案草率,以16點一一反駁,直指全案有起承轉合,不能去脈絡化或單純化,只要完整閱覽起訴書就能知悉鄭文燦在決行、發文等情節「助攻」重劃案打通關,且鄭在監聽外洩的關鍵點後才退款。
陳嘉義強調,行賄者出入市長官邸影像、金流、4行賄者證詞、市府歷次會議紀錄和通訊監察譯文等事證都非常完整,甚至給錢和退款的金流都一應俱全,「不是只有Excel檔而已!」暗諷北檢辦柯文哲案拿Excel當證據,旁聽席聞訊都莞爾一笑。
檢察官邱健盛也說,鄭文燦案是人證、物證都非常明確的收受賄案;主任檢察官呂象吾更舉前立委邱垂貞和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貪汙案為例,不論有無違背職務或最後事情有沒有辦成,關鍵點都是「不能拿錢辦事」,與程序錯誤無涉,有最高法院的判例可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