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遭判刑停職 民進黨宜縣黨團:盼代理縣長重整行政團隊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今宜蘭地方法院宣判,依貪汙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判處12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6年。民進黨宜蘭縣黨團表示,期盼副縣長林茂盛代理縣長職務時,能重整縣府行政團隊,且要杜絕干政,讓縣政能正常運作,對於涉案的同仁,能給他們一個適當的空間。
民進黨宜蘭縣黨團總召陳文昌、議員吳宏謀、林佩螢、謝燦輝、林麗及呂惠卿共同舉行「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宣判記者會。陳文昌指出,不光榮的涉貪案已拖了近3年,今法院終於做出決定,林姿妙應該停職,讓他們期盼代理縣長的林茂盛,能重整亂政的縣府服務團隊。
陳文昌說,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利用她媽媽的權力指揮縣府主管做事,結果做出違法亂紀的事情,地院對於所謂的家族干政的判決也很清楚的指出,所以他們希望代理縣長能杜絕干政,讓縣政正常運作,要有行政效率;也希望對於涉案的縣府同仁,能給他們一個處理的適當空間。
另外,陳文昌表示,縣長林姿妙的供詞,只要對他們不利的事情就說是政治迫害,希望林姿妙能好好面對此事件,認真檢討並面對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