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嗆政院若覆議「就否決」:釋憲看大法官毀憲亂政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左)。(羅智強辦公室提供)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左)。(羅智強辦公室提供)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行政院今(2日)向立法院提出覆議案,並提出破壞憲政秩序等3點理由,認定上述條文窒礙難行。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尊重政院權力,覆議案來就否決回去,至於後續釋憲就須以新的憲訴法規定執行,若大法官不等賴清德提名通過新的人事,按照新規定釋憲,那毀憲亂政的就是大法官自己。

羅智強今在立院受訪表示,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覆議來就否決,就這麼簡單,中華民國是民主國家,民主最重要原則就是少數服從多數,數人頭不是數拳頭。

羅智強指出,此次通過的憲訴法,在其他國家也有三分之二高門檻或基礎人數的設計,跟很多憲政國家的制度一樣,民進黨因為表決輸了又不服輸,要行使行政院的覆議權,基本上就尊重,但這是立法院多數通過的法律,覆議來、就否決回去。

對於覆議失敗後恐提暫時處分、釋憲,羅智強表示,若要釋憲就是檢驗大法官是否是黨意大法官,憲法法庭10人、9人的門檻是其他國家都有,不是獨創,而且台灣過去大法官就有三分之二門檻,大法官要不要干涉國會多數的立法形成,做反民主的釋憲,自己要想清楚。

羅智強續指,按照規定覆議案否決後,總統十日內要公布法律,憲訴法修正案公布後,大法官就要用新的規定執行憲法訴訟程序,請問大法官要不要等賴清德提名通過新的大法官人事後,再按照新的憲訴法來審,「如果沒有做到,那毀憲亂政的就是大法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