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強修《憲訴法》加嚴釋憲門檻 行政院提覆議:立法不得過度干預司法

行政院表示,立法凌駕司法將對憲政造成危害,因此對《憲訴法》修正案提出覆議。(翻攝自行政院直播)
行政院表示,立法凌駕司法將對憲政造成危害,因此對《憲訴法》修正案提出覆議。(翻攝自行政院直播)

立法院藍白黨團去年(2024)12月20日聯手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規範憲法法庭召開以及做出判決的最低門檻,行政院今(2日)召開院會通過對此一修法提出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認為,以立法凌駕司法、用不合理的門檻對憲法法庭造成實質影響,違反大法官憲法忠誠義務,也嚴重侵害人民權利,將對我國憲政造成危害。

國民黨、民眾黨團以人數優勢三讀通過《憲訴法》修正案,要求參與憲法法庭的大法官不得低於10人,要做成違憲宣告,同意的大法官不得低於9人,意即,假如有10名大法官參與憲法法庭,只要有2人不同意,就無法宣告違憲。目前大法官人數因為任期屆滿,僅剩8人,立法院日前又全數否決總統提名的接任人選,若以此修法規定進行,憲法法庭將無法正常運作。

立法院12月底將三讀通過的《憲訴法》部分條文送至行政院,依規定,行政院若認為法條內容窒礙難行,應於10日內提出覆議。行政院今召開院會,討論通過覆議案,將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進行覆議。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卓榮泰在院會中表示,《憲訴法》修正條文第30條第2至6項規定,是以立法凌駕司法,用不合理的門檻對憲法法庭的運作造成實質影響,違反司法院大法官憲法忠誠義務,嚴重影響人民及機關尋求救濟或解決憲法爭議的權力,將對我國的憲政秩序造成危害。

此外,修正條文第4條僅規定總統要在缺額時,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卻無規定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期限,欠缺規範實益;而第95條之規定,要求這次修法的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行政院認為這將使得現任大法官無法行使憲法上職權,癱瘓憲法法庭之運作,且缺乏過渡條款設計,讓原本的案件無法獲得妥善處理,因此行政院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提出覆議。

卓榮泰表示,我國憲法採取「五權分立」的五院體制,憲法機關的權力行使不能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原則,也不能侵害到其他憲法機關的權力核心範圍,立法對大法官行使職權的方式不得過度干預、造成實質妨礙,否則即侵害司法行使權之權力核心範圍,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原則。

卓揆強調,行政院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有責任捍衛憲政秩序,並守護人民的基本權利,本次希望透過覆議,希望透過憲政運作的過程,請立法院再次審議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政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並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維護憲政體制的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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