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今提出覆議 政治司法高掛

(記者謝自宗台北報導)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行政院今向立法院提出覆議案,並提出3點理由認定上述條文窒礙難行。

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相關修法是以立法凌駕司法、癱瘓憲法法庭運作,用不合理的門檻嚴重影響人民尋求救濟權利,干預大法官行使職權,侵害司法權核心範圍,因此依照憲法增修條文提出覆議,找出符合憲政與國家意義的最大共識。

立法院會12月20日三讀修正憲法訴訟法、選舉罷免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等案。其中,憲訴法三讀條文已於24日送達行政院,行政院認為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今天行政院會通過覆議案,將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行政院3點覆議理由,包含一、妨礙憲法法庭運作,門檻過高且缺乏彈性,恐癱瘓憲法法庭。二、破壞憲政秩序,高度壓縮司法運作空間,違反權力分立。三、影響權利救濟,無法有效解決憲政爭議,喪失權利救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