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挖中央財源 內政府也哭窮:地方自行負擔28%租金補貼

劉世芳(中)表示,前年和去年「租金補貼」都是由中央全額負擔,今年受到新「財劃法」的影響,一部分經費已經被縣市政府拿去,因此可能要請各縣市自行負責28%金額,也只好請地方自籌財源。(圖:內政部提供)
劉世芳(中)表示,前年和去年「租金補貼」都是由中央全額負擔,今年受到新「財劃法」的影響,一部分經費已經被縣市政府拿去,因此可能要請各縣市自行負責28%金額,也只好請地方自籌財源。(圖:內政部提供)

立院三讀通過《財劃法》修正案,內政部估計明年至少必須刪減283.5億支出,約占總額28%才能勉強打平,卻被藍營質疑公然造謠。部長劉世芳今天(2日)表示,前年和去年「租金補貼」都是由中央全額負擔,今年受到新「財劃法」的影響,一部分經費已經被縣市政府拿去,因此可能要請各縣市自行負責28%金額,也只好請地方自籌財源。

劉世芳在「部務會報」後記者會上回應媒體提問,透露2021年行政院要求國土署租金補貼,約略按照中央負責75%、地方負責25%的比例;但從前年至去年改由中央全額負擔。現在立院通過財劃法,如果以2021年比例來推算回去,可能要請各縣市自行負擔28%。

如果用100%來計算,劉世芳說,目前核定戶數最多的是在台中,有將近15萬戶;再來則是新北和桃園,集中在六都最多,若以最高的台中來計算,可獲得「租金補貼」高達61億,但如果按照新的財劃法分配,就將請地方自籌財源大約25%到28%。

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說,114年預算就是照案編列,如果以未來財劃法繼續走下去,中央不可能有這麼多錢,基於試算原則,再按照110年規範去調配,各縣市政府就會按照財政能力來負擔。不單止是租金補貼,也包括市區道路、行人安全計畫,過去為基於有效推動生命安全保障相關建設都由中央全額補助,但未來會強化和地方合作及經費負擔,中央只可能視財政狀況予以補助。

劉世芳強調,無論如何,這個比例原則都要報到行政院,讓主計總處和地方縣市政府的主計單位一起會商,這樣才能保障居住正義的政策能如期推進,她強調內政部的立場很簡單,已經有一部分錢被縣市政府拿過去,那就希望縣市政府也負起一部分責任,一起共同推動住宅政策。(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