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21日發布決議,將獨占事業認定的總銷售額門檻從現行20億元調高至30億元,未達該金額者原則上不列入獨占事業認定範圍。公平會表示,此次調整是考量我國經濟成長及事業銷售金額變動,避免中型企業被誤認為獨占事業。